安徽省市监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(2021年第22期)

氨基酸态氮(以氮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。

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2批次、不合格样品5批次(见附件),抖客网,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
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。

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, (三)宣城宁国市乐亿万千购物广场销售的、标称广德市宏康食品厂生产的花生糖。

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,应当将有关信息公告相关职能部门,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、淮南、六安、滁州、宣城、广德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侦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,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、食品添加剂等问题。

糖精钠(以糖精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 (二)合肥市瑶海区鸿飞食品批发部销售的、标称滁州超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味鲜精,依法从严处理,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,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。

(二)标称淮南市芦村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酱豆,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: 一、质量指标问题 (一)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(烹调酱油)。

谷氨酸钠、呈味核苷酸二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、糖精钠(以糖精计)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 近期,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, 二、食品添加剂问题 (一)标称淮南市芦村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瓜酱。

安徽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、糕点、食用农产品、粮食加工品、饮料等5类食品307批次样品, 特此通报,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查清产品流向, 附件:1.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.doc 2.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 3.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 4.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 5.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 6.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 7.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 8.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 安徽省市监局 2021年6月16日 。

原标题:【安徽省市监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(2021年第22期)
内容摘要:近期,安徽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、糕点、食用农产品、粮食加工品、饮料等5类食品307批次样品。根据食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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